风气作为一个民族价值追求、精神状态及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表面上听之无声、望之无形,但却历来为深谙治国安邦之道的政治家们所看重。邓小平同志曾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富有远见的重要思想和原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向新世纪的重要时期,深入学习邓小平关于风气的论述,对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邓小平关于要搞好党风、社会风气的论述很多,内容极为丰富。简而言之,有以下四个方面。
(1)搞好党风和社会风气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风气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邓小平指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他多次重申“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80年代初,针对经济犯罪等方面的歪风,他严肃指出:“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后来他又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在南巡谈话中,他又强调,“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2)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树立好的风气要从领导干部抓起。邓小平指出:“要树立好的风气。讲风气,无非是党风、军风、民风、学风,最重要的是党风。”而抓党风又必须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高级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大法制建设力度,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一代,一定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他认为,搞好党风和社会风气要靠教育,“要从教育入手”,同时,更要靠制度和法制,这是治本的办法,长久的办法,是靠得住的办法。邓小平多次强调,端正风气要有决心,毫不手软,对腐败分子要采取坚决清除的办法。1986年他严肃指出,“有些党员干部的作风和社会风气实在太坏了,在整顿风气中确实有些人要开除党籍,要清理一下。抓党风和社会风气,没有十年的努力不行。”
(4)注意社会不良风气对部队的影响,搞好军队的风气。邓小平十分重视和一再强调要坚持和弘扬人民军队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锤炼出来的良好军风。80年代初,针对“左”的错误和社会上一些坏风气对军队的影响,邓小平高度肯定了“四有三讲两不怕”的口号,指出军队就要这样办,强调“要多做工作,多进行教育”,把我党我军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和培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恢复起来,发扬起来。
树立良好风气,是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解决的重大历史课题。搞好这项涉及社会各个领域、要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的宏大工程,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思想为依据,认真总结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新路。根据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我们必须从风气建设具有的综合性、整体性特点出发,紧紧抓住关键,进一步注意处理好一些带有全局性的重要问题。
——处理好端正党风特别是端正“官风”与端正民风的关系,进一步使各级领导干部在风气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端正民风是端正党风的基础。党风示范、牵引民风,民风制约、影响党风。我们在推进风气建设中,任何时候都要把这两个方面有机统一起来。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还是工作力度上,都必须在端正党风尤其是端正“官风”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不仅是某些单位、某些部门、某些领域歪风邪气得以猖獗的“导因”,而且还对某些社会丑恶现象的滋长泛滥起到了很坏的“催化”作用。如果不正“官风”,端正民风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把一般号召、一般要求、一般道理具体转化为富有操作性的办法措施,转化为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言行准则,转化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关的严格践履。我们要在党内真正造成一种浩然正气,使领导干部不仅成为良好风气和精神文明的倡导者、组织者,而且首先成为模范的躬行者、实践者,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认识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民风建设的新特点,要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结构、利益格局、社会阶层以及价值观念发生变化的新情况出发,探索营造良好民风的新路子新办法,真正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中华民族优良风俗习惯有机结合起来。
——处理好思想教育与依法治理的关系,进一步发挥法治手段在规范、引导风气好转中的作用。着眼于正面教育,着眼于团结鼓劲、弘扬蓬勃向上的思想和精神,这是在新形势下搞好社会风气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办法。但仅靠这一条还不够,还必须把树立正气和抑制邪气统一起来。对于那些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知法犯法、敲诈勒索、腐化堕落的歪风,对那些走私贩私、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和黄赌毒恶风等,如果不从严执法,就不仅不能造成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而且只能使丑恶之风进一步蔓延扩散。发挥法治手段端正风气的作用,既要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还必须特别注重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没有监督,任何法律制度条文都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要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以及逐步增大政务透明度和实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等方面入手,建立并完善有效防范以权谋私、以岗谋私的监督机构和约束机制,构筑起规范权力运作的有效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管理和执法,遏止人们的非分欲念和禁止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使法制这一“他律”手段成为人们的自觉遵循,促进社会风气朝着文明进步的轨道发展。
——处理好社会主义新风尚与民族传统及西方文明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综合创新的意识。我们要营造的风气,是反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新型社会风尚。树立这种风尚,离不开对人类一切文明传统的整合。但是,由于传统是一面“双刃剑”,具有强大的渗透性,因而这种整合必须把继承、借鉴与批判、拒斥有机地统一起来。尤其是在当前“传统文化热”和大力推进对外开放的情况下,我们更要注重涤除带有强烈人身依附性、落后性的中国传统的宗法人伦风俗习惯和“以自我为中心”的西方传统价值观,以及那种唯利是图、金钱至上、尔虞我诈的丑恶现象。同时要总结升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所产生的新观念、新习惯。中国一些农村广泛开展的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活动等,就是广大农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移风易俗的伟大创造。这启示我们,下大力营造符合农村、城市、企业、校园等各种类型的社区文化,并引导它们沿着健康的轨道不断发展,各种消极丑恶的东西就难有容身之地。因此,我们必须把广泛撷取一切先进思想和文化精华同广大群众在实践中形成的新思想、新经验、新风尚结合起来,从而营造出一种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的新的社会风气。
——处理好阶段性与长期性的关系,进一步在风气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上下功夫。邓小平曾多次强调,端正风气,要有现实紧迫感,又要长期作战,使之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邓小平关于既要坚决、又要持久的思想,深刻揭示了风气建设的客观规律,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既要反对把风气看成漆黑一团的错误认识,也要克服毕其功于一役的急躁情绪。为此,要把风气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深入研究探索现阶段我国风气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把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同推进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衔接起来,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从而推动风气建设扎扎实实地长期开展下去。